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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新增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情緒狀態評估檢查/次,費用新臺幣3,500元整、高層次認知功能評估/次,費用新臺幣4,200元整及職業適性評估/次,費用新臺幣2,500-3,200元整;自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情緒狀態評估 檢查/次,費用新臺幣3,500元整、高層次認知功能評估/ 次,費用新臺幣4,200元整及職業適性評估/次,費用新臺 幣2,500-3,200元整;自113年5月20日生效,請查照。#1225

說明: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五餅二 魚身心診所113年5月14日五餅二魚身心診所第10號函辦 理。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7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