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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衛福部 與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就部「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有關個案管理師資格之建議

主旨:檢送本會與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就 貴部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有關個案管理師資格 之建議,請 察照惠復。#124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3年3月5日第13屆老人醫療與長照專案小組第四 次會議結論並經本會113年3月21日第13屆第十二次常務理 事會報告通過、113年5月6日「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 方案」個案管理師資格之共識會議結論,以及113年5月13 日第13屆老人醫療與長照專案小組第五次會議報告通過辦 理。

二、為減少參加「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之醫師或 護理人員負擔,提高其投入長照服務之意願,本會與中華 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就參與本方案之個案管理 師資格共同提出建議如附件,建請 貴部採納。

正本:衛生福利部
副本: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含附件)、各縣市醫師公會(含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