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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兒童遊戲場安全檢驗備查期限展延相關事宜案

主旨:有關兒童遊戲場安全檢驗備查期限展延相關事宜一案,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5日衛部醫字第1081640756號函辦 理。

二、為衛生福利社會及家庭署按108年6月4日研商「兒童遊戲場 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修正草案會議紀錄之附帶決議,業將 兒童遊戲場安全檢驗備查期限由原3年展延至6年,如有於 106年1月24日前設置遊戲場者,應於112年1月24日前檢具 由專業檢驗機構出具之合格報告等相關表件,向衛生局完 成備查手續。

三、另衛生福利部108年2月19日衛部醫字第1081640134號函(諒 達)調查之結果,目前並無醫療院所附設兒童遊戲場,未來若本轄醫療院所新增設兒童遊戲場時,應請本局主動檢具 查核表提送中央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