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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臺北分會函知 臺北區糖尿病方案1~6月醫事人員屆期未展延之15家診所名單、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申請步驟及送件前查檢表,請儘速至VPN查閱前述方案參與人員效期,並依規定補正申請展延

主旨:檢送臺北區糖尿病方案113年1月至6月醫事人員屆期未展延之診所名單、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申請步驟及送件前查檢表,請貴會協助輔導前開診所,儘速至VPN查閱前述方案參與人員效期,並依規定補正申請展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醫療費用二科113年3月19日電子郵件內容辦理。

二、依支付標準第八部第二章「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整合方案」辦理。規定略以:

(一)通則一:醫事人員及醫事機構,須向保險人之分區業務組申請同意後,始得申報本章費用。

(二)糖尿病方案團隊醫事人員規定:醫師、護理衛教及營養衛教之專業人員須經各地方政府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認證合格…地區醫院及基層院所團隊醫事人員可為醫師加另一專業人員執行(可包括護理師、營養師、藥師)。

(三)費用申報規定:團隊醫師人員若屬前述情形,為醫師加另一專業人員,費用申報規定略以,糖尿病、糖尿病合併初期慢性腎臟病追蹤及年度評估管理照護費用以該項醫令點數之百分之八十申報。

三、請貴會協助輔導旨揭診所,儘速至VPN查閱前述方案參與人員效期,並依規定補正申請展延參與資格,另本署將以電子郵件提醒臺北區健保特約西醫基層診所,有關本方案參與資格申請及費用申報相關規定。

四、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附件1:糖尿病方案113年1月至6月醫事人員屆期未展延之診所名單(將各別通知)。

(二)附件2: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申請步驟

                                (三)附件3:「糖尿病試辦計畫」參與資格VPN申請送件前查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