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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解剖專業訓練計畫」申請簡章,受理期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請協助轉知符合受訓人員資格者,得依本計畫提出申請

主旨:轉知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解剖專業訓練計畫」申請簡 章,受理期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請協助轉知 符合受訓人員資格者,得依本計畫提出申請,如附件,請 查照。#134

說明:依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113年9月3日法醫理字第 11340000580號函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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