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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知 「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續約自113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10月1日零時止

主旨:請轉知所屬會員,本會會員「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續 約自113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10月1日零時止,請 查 照。#111

說明:

一、鑒於當醫師為民眾提供醫療服務時,能予保障醫師人身安 全,爱此歷經110年2月23日及110年4月20日邀請中華民國 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召開「團體意外保險專案小組」會議討論,經本會極力爭 取,通過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後更名:凱基人壽)規劃方 案。並經本會110年5月30日第12屆第9次理事會決議辦 理。

二、上揭方案保險期間將於113年10月1日零時止屆期,經審慎 評估,再續與凱基人壽保險公司簽訂會員自費「團體意外 保險」專案,保險期間自113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10月 1日零時止。

三、有關旨揭詳細內容,將放置於本會網站(www.tma.tw)/團體保險/「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區」提供查詢。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