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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請協助蒐集《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後,貴會或所屬會員遭遇困境或疑慮或優缺點等案例或意見,於10/9前依附表格式回復公會俾轉全聯會

主旨:請協助蒐集《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後,貴會 或所屬會員遭遇困境或疑慮或優缺點等案例或意見,於 113年10月11日前依附表格式回復本會,請查照。#134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3年9月22日第13屆第10次醫事法規委員會會議 決定辦理。

二、《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於113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 近三季,本會曾於113年7月22日以全醫聯字第1130000971 號傳真請貴會或所屬會員於實行上是否有遭遇困境,惠予 提供案例或意見。對尚未提供或有遭遇新發生之困境、疑 慮或優缺點者,祈不吝惠予提供案例或意見,以利本會研 議後續之修法建議方向。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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