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國健署修訂「C型肝炎抗體檢驗結果、C型肝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檢驗結果補上傳及成人預防保健C型肝炎抗體陽性者轉介檢驗C型肝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補助費支付作業」及修訂對照表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修訂「C型肝炎抗體檢驗結 果、C型肝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檢驗結果補上傳及 成人預防保健C型肝炎抗體陽性者轉介檢驗C型肝炎-核醣 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補助費支付作業」及修訂對照表,詳 如說明,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10月1日國健慢病字第 1130660789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達國家2025年消除C肝之目標,並完備國家C肝資料庫, 鼓勵醫療院所補上傳歷年未曾上傳之C型肝炎抗體(簡稱C肝 抗體)及C型肝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簡稱C肝病毒 量)二者檢驗結果,及強化C肝抗體陽性個案轉介檢驗C肝病 毒量,爰國民健康署自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止提供相關補助。

三、考量醫療院所補上傳項目尚在統整檢驗結果資料,未及於7月1日前補上傳,該署延長補上傳執行時間至113年11月15 日(含)止,並請提醒醫療院所注意上傳之資料欄位與正 確性。

四、檢附尚未補上傳旨揭檢驗結果之醫療院所清冊(連結網址 與QRCODE),請轉知所屬會員參照辦理。

五、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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