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修正「公告罕見疾病名單暨ICD10-CM編碼一覽表」部分規定,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28日衛授國字第1130463370B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 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署(婦幼健康組)。
三、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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