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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113年度「健保鼓勵醫事服務機構使用家醫大平台方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公告修訂 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使用家醫大平 台方案」(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152

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13年12月10日健保醫字第1130665880號公告副 本辦理。

二、修訂計畫執行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止。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各分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