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有關建議增列衛生所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案,衛福部建議勞動部如說明
主旨:有關本會建議增列衛生所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 宅專業評估(以下稱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一案,衛福部 建議勞動部如說明,請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2月12日衛部顧字第1131963479號函副 本辦理。
二、本會113年11月15日全醫聯字第1130001436號函副本諒 達。
三、考量被照顧者接受到宅專業評估資源之可近性,且參與全 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以下稱居整計畫)之醫 療機構已包含衛生所,爰衛福部建議勞動部增列參與居整 計畫,且有提供居家醫療服務之衛生所可納入到宅專業評 估醫療機構,惟各地衛生所是否參與到宅評估,應依各地 方政府因地制宜,本權責自行決定提出。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