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國健署因應「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自114年起調整為公務預算支應並納入「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重點詳如附件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 自114年起調整為公務預算支應並納入「醫事服務機構辦 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重點詳如附件,請查照 並轉知所屬。#13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12月17日國健慢病字第 1130661191號函辦理。
二、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