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會建議貴局為研訂「113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及費用標 準」案,更新相關統計資料,如說明,請 查照。#123
說明:
一、本會113年8月26日全醫聯字第1130001052號函諒達。
二、本會原提供之「基本工資漲幅」及「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統計數據,由於統計期間變動,爰更新統計資料。
正本: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副本:財政部賦稅署、衛生福利部、各縣市醫師公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中華民 國基層醫師協會、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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