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轉知衛福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業經部於12/25令修正發布,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 意事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5日以 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4 年1月1日生效,茲檢送修正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分,請 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13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2月25日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A號 函辦理。
二、本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