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有關函請國健署將成人健檢第二階段申報費用正名為「健康檢查諮詢費」,以區隔健保「診察費」且可同時申報乙案,署函覆如說明
主旨:本會函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成人健檢第二階段申報 費用正名為「健康檢查諮詢費」,以區隔健保「診察費」 且可同時申報乙案,該署函覆如說明,請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1月13日國健慢病字第 1130114016號函辦理。
二、該署回覆重點如下:
(一)成人健檢每案補助880元,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各440 元,依成人健檢注意事項附表六之二備註六規定「所定 金額包括醫師診察、身體檢查、健康諮詢、結果判讀與 建議、血液尿液檢查費用、護理人員服務..........並 檢附檢查結果資料檔」。申報費用依服務內容規範給 付,非以費用名稱定義。
(二)民眾因「疾病就診」透過健保卡查詢符合成人預防保健 資格而提供服務者,若同時申報診察費與成健服務費 用,成健服務費用不受影響,健保署診察費則須依署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