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請鼓勵民眾同意服務院所上傳自費健康檢查資料案

主旨:請貴院(所)鼓勵民眾同意服務院所上傳自費健康檢查資料 一案,請查照。#131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2月13日國健慢病字第 1140660070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為讓民眾同意服務院所上傳健康檢查結果至健保署「特約 公私立醫事機構上傳民眾自費檢驗(查)結果」系統,並載 入本人健康存摺,達透過App即可掌握個人各類檢查數據, 以利自我健康管理,請協助推動旨揭事宜。

三、惟各類健檢資料係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所規範:「有關 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 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其第6款「經當事人 書面同意。但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或其他法律另有限 制不得僅依當事人書面同意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其同意 違反其意願者,不在此限。」,爰國民健康署提供「個人勞工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件2), 供貴院(所)使用。

四、續上,目前健保署前開系統針對「資料上傳欄位與填列規 則等之資料辨識」進行測試作業,爰已完成同意書之健康 資料請存留,待系統正式上線後將另函通知院所上傳作業 時程據以辦理。

五、請本縣醫師公會轉知所屬會員。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宜蘭仁愛醫療財團 法人宜蘭仁愛醫院、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宜蘭員山醫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 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 溪杏和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宜蘭縣羅東 鎮衛生所、宜蘭縣宜蘭市衛生所、宜蘭縣礁溪鄉衛生所、宜蘭縣頭城鎮衛生所、 宜蘭縣壯圍鄉衛生所、宜蘭縣員山鄉衛生所、宜蘭縣五結鄉衛生所、宜蘭縣冬山 鄉衛生所、宜蘭縣蘇澳鎮衛生所、宜蘭縣三星鄉衛生所、宜蘭縣大同鄉衛生所、 宜蘭縣南澳鄉衛生所
副本:本局企劃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