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有關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獎勵方案」(草案),請協助鼓勵其於計畫「公告當月前(含當月)」辦理護理人員薪資調升作業,以利自114年1月起加計點數
主旨:有關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 獎勵方案」(草案),惠請 貴會協助轉知會員鼓勵其於計 畫「公告當月前(含當月)」辦理護理人員薪資調升作 業,以利自114年1月起加計點數,詳說明段,請查照。#154
說明:
一、依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3月27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 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114年第1次會議決定辦理 先行預告作業。
二、旨揭方案(草案),重點摘要如下:
(一)依該診所申報1至30人次門診診察費之案件,每件加計獎 勵24點,以每點1元支付;全年結算後仍有結餘,以「提 升護理照護品質獎勵金」則依診所調升護理人員薪資人 月占率,核發獎勵金,採浮動點值計算。
(二)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各年度「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 表」,護理人員當月投保金額須較113年12月薪資調升幅度增加本保險投保金額至少1投保等級,且診所當月調升 聘用『半數以上』護理人員符合標準予以獎勵。
(三)調薪認定標準為「計畫『公告當月前(含當月)』完成114 年投保金額調薪申請,自114年1月起至公告當月計算加 計點數;計畫公告後調薪投保金額以生效年月認定」, 爰診所於計畫公告當月前(含當月)符合調薪認定標準, 114年1月起至公告當月皆認定為符合獎勵條件。
(四)為配合行政院之中央政府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 1.1倍政策,113年投保金額分級表之第1投保等級(月投 保金額27,470元)及114年投保金額分級表之第1投保等級 (月投保金額28,590元),應調升至114年投保金額分級表 之第4投保等級(月投保金額31,800元)。其他月投保金額 應增加至少1投保等級,但不得低於第4投保等級。
(五)餘內容,詳附件1(實際以衛生福利部正式公告為準)。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公告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 表」,詳附件2。
四、檢附本會114月3月27日快報供參,詳附件3。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