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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諾羅病毒抗原檢測(每次),費用新臺幣800元整;自4月23日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諾羅病毒抗原 檢測(每次),費用新臺幣800元整;自114年4月23日生 效,請查照。#1263

說明: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114年4 月22日北總蘇醫字第1140500233號函辦理。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8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