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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並自1月1日起實施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 社區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請 查照。#152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5月6日健保醫字第 1140109432號公告副本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