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請推薦符合典範獎資格者至公會轉全聯會,經審核通過,11月8日(六)78屆醫師節大會表揚(本會請連同院所優良、有功名單於7/15前回報,提理監事會審、11/2醫師節表揚)
主旨:函請貴會(院)推薦符合本會台灣醫療典範獎受獎資格者, 經本會評選審核通過,將於114年11月8日(星期六)本會第 78屆醫師節慶祝大會中表揚,請 查照。#170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台灣醫療典範獎暨台灣醫療貢獻獎施行辦法辦 理,並請詳閱本辦法第十條「撤銷資格」之相關規定。
二、檢附本會台灣醫療典範獎暨台灣醫療貢獻獎施行辦法暨推 薦表各乙份,請於114年7月31日前依式填報,逾期恕不受 理。
三、本獎施行辦法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至本會網站 (https://www.tma.tw)下載。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各級醫院院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