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因應近期國內新冠疫情持續上升,請各醫療機構提高警覺,並加強督導落實適當感染管制措施
主旨:因應近期國內新冠疫情持續上升,請各醫療機構提高警 覺,並加強督導落實適當感染管制措施,請查照。#1203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5月28日疾管感字第 1140500159號函辦理。
二、鑑於國內新冠疫情傳播風險持續,為防範疾病於醫療機構 造成傳播,請各醫療機構加強落實以下感染管制措施:
(一)落實呼吸道咳嗽衛生與手部衛生:
1、佩戴口罩可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建議民眾進入醫 療機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以及落 實手部衛生,並配合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民眾倘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 非必要應避免進入醫療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 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機構應佩戴口 罩。
2、醫療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如:新冠疫情)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 位),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措施。
(二)加強病人分流機制及通報:
1、於一般門診及急診檢傷時,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及 落實手部衛生,並詢問TOCC;若發現疑似個案,建議 指引病患至分流看診區域候診。如診治病人符合相關 法定傳染病通報定義,請依相關規定通報。
2、建議於門、急診規劃具通風良好之診療室,並妥善安 排病人就診動線與分流看診區域,並應維持通風良 好,以提供疑似或感染新冠病人進行評估、診療或採 檢之用。
(三)落實疑似或感染新冠病人收治及照護措施:
1、疑似或感染新冠病人優先收治於單人病室/隔離病室; 若無前述病室或病床不敷使用時,建議將感染相同病 原體且合適的病人採取集中照護(cohorting);若仍無 法採取集中照護時,得評估其他合適的安置方式(如: 原地收治),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2、住院病人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 等新冠相關症狀者,應佩戴口罩,建議篩檢並儘速經 由醫師診斷,以利及早發現新冠或其他呼吸道傳染疾 病,以於符合條件時,及早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降 低重症風險。
(四)落實工作人員相關防護措施:
1、訂定醫療機構內全體工作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員)健康 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針對監測異常結果加以處理且留有紀錄。
2、工作人員於照護疑似或感染新冠之病人時,應依循標 準防護措施、飛沫傳染及接觸傳染防護措施之原則, 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的防 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各單位實 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 以降低感染風險。
(五)提升疫苗接種率:接種疫苗仍是預防新冠重症和死亡最 有效的方法,請病人及工作人員儘速接種已更新的 COVID-19疫苗,不僅保護自己也減少醫療機構群聚風 險。請鼓勵尚未接種新冠JN.1疫苗或符合第2劑接種資格 對象之病人及工作人員接種疫苗。
三、另請相關醫師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提高警覺,加強落實執行 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防止新冠於醫療機構內傳播或群聚 感染的發生。「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 引」及「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宣導海報」等相關資 料,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 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醫療照護機構感染 管制相關指引等相關內容。
正本:宜蘭縣各醫院、宜蘭縣各衛生所、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宜蘭縣 牙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疾病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