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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共計3項,自8月28日起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共計3項,如說明段,自114 年8月28日起生效,請查照。#1263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復貴院 114年8月26日羅博醫字第1140800105號函辦理。

二、新增醫療自費項目分述如下:
(一)腦脊髓液β 類澱粉蛋白(1-42)(CSFβ-Amyloid1-42), 計新臺幣1萬1,000元整。
(二)腦脊髓液磷酸化Tau 蛋白(181)(CSF Phospho-Tau 181) ,計新臺幣1萬1,000元整。
(三)腦脊髓液總Tau 蛋白(CSF Total-Tau) ,計新臺幣1萬 1,000元整。

三、備註:
(一)每次計新臺幣1萬1,000元整。
(二)係針對有認知障礙且正在評估阿茲海默症或其他認知障礙原因的病人。經由醫師執行腰椎穿刺術抽取腦脊髓液 後進行檢驗,並藉由分析腦脊髓液中β 類澱粉蛋白 (1- 42)含量減低,或計算β 類澱粉蛋白(1-42)與磷酸化 Tau 蛋白(181) 或總Tau 蛋白的比值,評估認知能力下 降之風 險。
(三)為檢驗檢查費用,含檢驗試劑費用等,不含回診等。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8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