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全民健保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附表十一、附表十三,業經衛福部於8/27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 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 列表」附表六、附表十一、附表十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中華民國114年8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419091號公告修 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131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41419093號函 (如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