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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健保偏鄉地區全人整合照護執行方案」,自公告日起實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 偏鄉地區全人整合照護執行方案」,自公告日起實施,請 查照。#172

說明: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8月28日健保醫字第1140664294 號公告副本(如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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