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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健保署 有關署就醫師常態以外時間執行業務所得研議調整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函詢本會意見案,覆如說明

主旨:貴署就醫師常態以外時間執行業務所得研議調整全民健康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函詢本會 意見案,覆如說明,請察照。#123

說明:

一、覆 貴署114年9月4日健保醫字第1140664419號函。

二、感謝 貴署就「醫院受僱醫師常態時間以外執業所得稅務權 益」進行審慎評估,以保障醫院受僱醫師賦稅權益及提供 稅制誘因,提高留任醫院服務之意願,進而減緩醫院急、 重、難、罕症專科醫師嚴重流失問題。

三、本會尊重各公、軍、私立等各醫療體系醫院及醫院協會等 各層級醫院協會提供之意見。

正本: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副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