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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國健署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徵詢診所對參與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之意願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徵詢貴診所對參與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之意願,請查照。#2323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3年6月7日國健婦字第1130461720號公告辦 理。

二、該署規定,自113年7月起,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須由符合資 格之醫師施行,以確保兒童早期發展問題之發現與後續處 置品質。

三、經查,貴院符合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之醫師資格,惟本縣轄 內部分醫療院所反映,因考量行政作業及醫療人力負荷, 對參與服務意願不一,合先敘明。

四、為利後續服務規劃,惠請貴診所於114年9月30日前來電告 知或填覆回復表,是否有意願參與;如有意 願,將再另行通知後續教育訓練及作業事宜。

五、如有其他疑義,請洽本局保健科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3- 9322634分機2323)

正本:林內兒科診所、周明偉診所、華杏診所、曹天德診所、林耳鼻喉科診所、永合診 所、開蘭安心診所、博幼親子診所、黃允吳診所、長庚家安診所、潘仁佑診所、 李子診所家庭醫學專科、優昇診所、黃耀發小兒科診所、洪內兒科診所、陳內兒 科診所、王維昌診所、芳山診所、黃圭龍小兒科診所、家家診所、林嵩雅診所、 周金章診所、曾家庭醫學科診所、吳昌達診所、仁宏診所、博生診所、照仁診 所、大溪聖母診所、周診所、安信診所、簡再興診所、林智偉診所、楊崑診所、 徐診所、吉祥診所、皇尚診所、文平診所、大愛診所、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普 門診所
副本:本局保健科、宜蘭縣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意願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