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知 衛福部訂定及修正「醫療費用收費聯合審議試辦作業要點」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及修正「醫療費用收費聯合審議試辦 作業要點」,請查照並配合辦理。#1263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5月14日衛部醫字第1141640564號函 頒訂「醫療費用收費聯合審議試辦作業要點」及114年9月 22日衛授保字第1140113874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醫政科

附件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