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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醫院 檢送修正之「衛生福利部法定傳染病醫療服務費用支付作業規範」1份,並自11月1日起適用

主旨:檢送修正之「衛生福利部法定傳染病醫療服務費用支付作 業規範」1份,並自108年11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1月1日衛授疾字第1080041747號函 辦理。

二、旨揭作業規範修訂係針對流感疫苗接種、山地鄉結核病主 動篩檢、兒童常規疫苗及愛滋病等部分進行增修,修改內 容簡述如下:
(一)流感疫苗接種:
1、修訂實施期間(第18、39頁)。
2、增加流感疫苗接種退掛操作說明(第21、43-44頁)。
3、修訂公費流感疫苗藥品代碼對照表(第22、45頁)。
(二)結核病:
1、修訂結核病追蹤管理系統名稱(第2、5-7頁)。
2、修訂醫令碼E4003C「潛伏結核感染檢驗衛教諮詢及抽血」名稱(第2、6、8、29、31、79-80頁)。
3、增加「智慧關懷卡」為免部分負擔判定憑證(第5、7- 8、28-31頁)。
4、修訂山地鄉巡檢方案可同時申報胸部X光檢查及結核病 症狀評估、增加主要就醫院所合作方案可申報快速分 子檢測,並更新附表十四之合作醫事服務機構(第9- 11、33-34、83-88頁)。
5、更新附表八: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指定醫療院所(第65- 78頁)。
(三)兒童常規疫苗:
1、酌修附表三十一:兒童常規疫苗接種項目與時程表文 字(第133頁)。
2、更新附表三十二:兒童公費常規疫苗之藥品代碼表 (第134-136頁)。
(四)愛滋病:
1、更新HIV感染者檢驗項目之醫令代碼(第13、35、99 頁)。
2、更新附表十五、二十一及二十五: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指定醫事機構、「愛滋病指定醫事機構服務品質提升 計畫」醫事機構及替代治療執行機構(第90-91、103、 107-110頁)。
3、更新附表十六及十七: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藥物品項 及處方使用規範(第95-98頁)。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