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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自1月1日起實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請 查照。#17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1月19日健保醫字第1140666672號公告副本(附件)辦理。

二、旨揭內容業已刊登本會網站(路徑:全聯會首頁>公告事項)。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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