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健保卡存放內容註記,請查照。#131
說明: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1月16日健保醫字第1140666671號公告副本(如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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