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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知 衛福部1/27公告「114年度醫院評鑑評定合格名單」及「114年度教學醫院評鑑評定合格名單及可招收實習醫學生容額」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檢送115年1月27日衛部醫字第 1151660238C號公告「114年度醫院評鑑評定合格名單」及 第1151660238D號公告「114年度教學醫院評鑑評定合格名 單及可招收實習醫學生容額」各1份,請查照。#153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1月27日衛部醫字第1151660238E號函 辦理。

二、醫院於評鑑合格效期內,有違反法令或不符醫院評鑑基準 情形,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違反情節重 大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調降其評鑑合格類別或註銷其評鑑 合格資格。

三、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之合格效期,隨醫院評鑑之合格效 期屆滿或終止併同失效。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新北市醫師公會、桃園市醫師公會、台中市 醫師公會、嘉義市醫師公會、嘉義縣醫師公會、台南市醫師公會、高雄市醫師公 會、屏東縣醫師公會、新竹縣醫師公會、苗栗縣醫師公會、彰化縣醫師公會、南 投縣醫師公會、雲林縣醫師公會、台東縣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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