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辦理「宜蘭縣115年度基層診所督導考核暨品質提升輔導訪查」案
主旨:為本局辦理「宜蘭縣115年度基層診所督導考核暨品質提 升輔導訪查」一案,請查照。#1265
說明:
一、依據醫療法第28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辦理。
二、旨案考評針對114年底前開業之基層醫療院所全面進行自評 作業計357家。另擇診所三分之一家數、114年度陳情案件 診所及擇衛生所二分之一家數進行實地查核,共計128 家。
三、另為辦理「115年度診所感染管制之督導考核」及「115年 度中藥藥政業務稽查暨上市中藥監測計畫」,請各診所依 相關規定,落實辦理。
四、檢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15年度基層醫療機構督導考核自 評表」及「114年度診所督導考核結果彙整表」各1份,請 貴所逐項自我檢視,詳實填寫,並於本(115)年5月8日前 擲回本局,倘填寫有疑義,請洽本案承辦人黃先生。
五、副本抄送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
正本:115年宜蘭縣診所(含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本局企劃科、本局疾 病管制科、本局食品藥物管制科、本局心理衛生與毒品防制科、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