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如說明段;自4/14起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如 說明段;自115年4月14日起生效,請查照。#1263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5年4月10日羅博醫字第 1150400048號函辦理。

二、旨案核定醫療自費項目如下: 磷酸化Tau 217檢測(p-tau217),透過抽血方式作為阿茲 海默症之輔助診斷檢驗項目(每次),費用新臺幣8,000元 整。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8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