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公告修訂「全 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附件) 並自公告日起生效,請查照。#152

說明:

一、依健保署115年4月15日健保醫字第1150107001號公告副本 辦理。

二、本函內容業已刊登至本會網站公告事項。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