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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進出醫療院所全面清查旅遊及接觸史」說明一份,自2月7日起實施

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進出醫療院所全面清查旅遊及接觸 史」說明一份,自本(109)年2月7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9年2月7日健保醫字第 1090032689號函(如附件)辦理。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