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有關「疑似電子煙相關肺傷害個案處置參考流程」 (附件1)及「疑似電子煙相關肺傷害個案報告單」(附件2) 各乙份,惠請轉知醫師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9年2月20日國健教字第 1090700196號函辦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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