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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防疫作業,「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以下稱本方案)之執行,擬延長醫師開立長期照護醫師意見書之期限,及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課程之期限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防疫作業,「居 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以下稱本方案)之執行, 擬延長醫師開立長期照護醫師意見書之期限,及完成預立 醫療照護諮商訓練課程之期限,請 查照。

說明: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109年2月18日衛部顧字第1091960405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鑒於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相關防疫,基層診所之業務 量增加,以及民眾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等需求,自即日 起,本方案開立醫師意見書之期限,延長為收案後30天(工 作天),以利醫師彈性調配家訪時間。

三、另考量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課程,須配合實體課程 開課時間,以及線上課程尚未完備,故延長期限至109年12 月31日。又鑒於完成前開課程之醫護人員才能執行預立醫 療照護諮商及預立醫療決定之宣導,為利本方案特約單位 達成評核指標,請輔導醫護人員儘速完成該課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