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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有關COVID-19(武漢肺炎)確定病例之醫院接觸者若為醫 療照護工作人員時,於隔離期滿後,應採檢確認檢驗結果 為陰性,始能返回醫院上班

主旨:有關COVID-19(武漢肺炎)確定病例之醫院接觸者若為醫 療照護工作人員時,於隔離期滿後,應採檢確認檢驗結果 為陰性,始能返回醫院上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 24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153號函辦理。

二、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受其影響的國家 與地區已陸續傳出次波或發生醫療機構群聚病例發生。

三、為兼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需與病人有近距離的直接接觸, 其感染傳播風險較高,及醫院病人多屬低免疫力者,倘不 慎感染COVID-19(武漢肺炎)後可能發展為重症的風險性 較高等因素。請醫院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於居家隔離期滿 後,應採檢確認檢驗結果為陰性,才能返回醫院上班。

四、旨揭採檢時間為居家隔離期滿後,說明如下:
(一)若最後1次與確診個案接觸日為2月1日,隔離期間為2月1 日至2月15日。
(二)解除隔離日為2月16日凌晨0時,當日應採檢確認檢驗結 果為陰性,始能返回醫院上班。 五、其他相關「COVID-19(武漢肺炎)」資訊,請參閱疾病管 制署全球資訊網(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