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為強化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院所與基層診所醫療合作服務,完善社區採檢網絡電子轉診機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COVID-19社區採檢網絡轉診注意事項」

主旨:為強化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院所與基層診所醫療 合作服務,完善社區採檢網絡電子轉診機制,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訂定「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網絡轉診 注意事項」,請貴單位轉知所屬依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5 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311號函辦理。

二、前開社區採檢網絡係為提供社區民眾有採檢需求時,優先 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擴大醫療服務量能,落實適當 病人安置,若民眾至非指定社區採檢院所,且經醫師評估 符合採檢對象時,則請醫療院所安排個案轉診至指定社區 採檢院所就醫,並至電子轉診平台開立轉診單,以利民眾 儘速完成採檢。

三、為利採檢作業及轉診流程順利執行,該中心訂有旨揭注意 事項,提供就醫民眾及醫療院所等依循,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民眾前往非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時,由該院所醫師開 立符合採檢對象之轉診單,請就醫民眾持轉診單儘速至 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
(二)院所醫師開立轉診單時,請務必確認就醫民眾之聯絡電 話(手機號碼)及聯絡地址(含鄉鎮市區),並建議當場 撥打就醫民眾連絡電話,以確保電話正確性。
(三)為利醫療院所知悉就醫民眾係為符合採檢對象,惟尚未 前往採檢,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09年3月20日起,於「健 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之「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 查詢作業」,新增「轉診採檢對象註記」提示文字,俾 掌握TOCC等參考資訊。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