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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知 國健署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109年及110年各類戒菸服務資格證明書效期屆滿須更新者,將自動展延證書效期1年,請貴院(所)相關人員依說明段辦理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109年及110年各類戒菸服 務資格證明書效期屆滿須更新者,將自動展延證書效期1年,請貴院(所)相關人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9年4月1日國健教字第 1090700316號函辦理。

二、為使戒菸服務醫事人員專心投入防疫工作,旨揭年度各類 戒菸服務資格證明書屆滿須更新者,將自動展延證書效期1 年,請各醫事人員於自動展延期間,完成繼續教育課程並 辦理證書更新相關事宜;另該署「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 系統」(https://quitsmoking.hpa.gov.tw/)仍定期更新戒 菸服務相關新知,鼓勵醫事人員可至系統學習並取得繼續 教育線上課程積分,以利後續實體課程學習並取得積分。

三、檢附戒菸服務資格證明書及證書證字對應表供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