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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有關衛福部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 傳染病之防治措施」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發熱 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詳如附件,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4月15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100484號函 及109年4月16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管感字第 1090500149A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新增「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為第四類傳 染病。

三、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相關防治措施及旨揭指引,詳見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 tw)。

四、本函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