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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建議修改「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結構面指標案,健保署復如說明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會建議修改「家庭醫師 整合性照護計畫」結構面指標案,健保署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09年5月5日健保醫字第1090033236號函辦 理。

二、為配合防疫政策之推動,避免集會群聚感染,於疫情期 間,旨揭計畫評核指標涉及需辦理個案研討,可採視訊方 式辦理,惟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視訊截圖、會議紀錄及 簽到表等)經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認可方納入計算;考量評核 指標係年度結算,等比例減少場次部分,因涉及疫情期間 長短,暫無法估算減少比例之合理性,健保署將俟疫情趨 緩或結束後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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