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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衛福部建議勞動部增列參加全民健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診所納入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名單案,詳如說明段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建議勞動部增列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居家 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診所納入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名單案,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惠覆。

說明: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109年6月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0481號函辦 理(如附件)。

二、按該部(前衛生署)於99年7月1日起開放申請聘僱外籍家庭 看護工之被看護者屬下列各種情況之一者,可由縣市協調 專業評估醫療機構到宅進行評估。
(一)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二)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三)植物人。
(四)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五)其他經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

三、考量前開個案之健康狀況及專業評估資源之可近性,辦理到宅專業評估之醫療機構,除勞動部公告符合資格之醫院 外,該部已於108年12月9日函請勞動部參酌增列納入參加 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診所(以下稱居 整計畫診所)。

四、爰衛生福利部函請本會調查西醫居整計畫診所有意願申請 成為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之名單(名單格式如附件),並 自109年6月起,每年6月10日(109年度請於6月30日前提 送)及12月10日前來函檢附旨揭名單至該部,以利該部函 送勞動部公告旨揭名單。符合資格居整計畫診所執行到宅 專業評估之起始日係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公告日。 如有原申請診所要退出,則請 貴會於次月提報更新名 單。

五、現行居整計畫診所名單置於該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 網健康保險資料開放專區供參。(https://data.nhi.gov.tw/Datasets/DatasetResource.aspx? rId=A21030000ID2000H-001)

六、敬請於6月22日(一)前mail:a8991229@ms43.hinet.net或傳真9328514回覆公會,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診所中,欲納 入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名單,俾利全聯會彙整後於109年6月30日前回覆衛福部。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