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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衛福部修訂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範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 範,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6月15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資字第1092660227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本(109)年度電子病歷交換欄位或標準規範修訂如下:
(一)新增類別:「檢驗報告」、「成癮醫療初次評估紀 錄」、「成癮醫療追蹤評估紀錄」、「酒精使用疾患確 認檢測紀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急診病 摘」。
(二)廢止類別:「血液檢驗報告」。

三、前述新增表單自109年6月15日日起實施,「血液檢驗報 告」待「檢驗報告」實施六個月後廢止,歡迎至衛生福利 部電子病歷推動專區(最新消息或標準文件)下載,網址 https://emr.mohw.gov.tw/。

四、另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配合新交換之時程將另行公告(暫定11月發佈新版API及相關配合事項)於 EEC網站,網址https://eec.mohw.gov.tw/。如有EEC之相 關疑問,歡迎電洽(02)8751-4567#3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