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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請各機關(構)檢核已推薦於該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之人員是否仍符合原推薦之資格條件,並儘速至該資料庫以電子化方式辦理有效期3年續行推薦作業事宜

主旨: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請各機關(構)檢核已推薦 於該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之人員是否仍符合原推薦 之資格條件,並儘速至該資料庫以電子化方式辦理有效期 3年續行推薦作業事宜(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7月16日工程企字第 1090100580號函辦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