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為兼顧疫情防治需求與個人隱私保護,請對於COVID-19疑似或確診個案之就醫、採檢、疫情調查(含接觸史、活動史等)等相關資料,務必審慎處理並注意保護個人隱私

主旨:為兼顧疫情防治需求與個人隱私保護,請貴單位督導所屬 人員,對於COVID-19(武漢肺炎)疑似或確診個案之就 醫、採檢、疫情調查(含接觸史、活動史等)等相關資 料,務必審慎處理並注意保護個人隱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8月4日疾管防字第 1090200640號函辦理。

二、目前COVID-19國際疫情嚴峻,境外移入風險升高,為積極 防範疫情於社區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提醒醫療院所持續保持警覺、加強通報,並與地 方政府衛生局密切合作進行疫情調查及防治工作。惟請貴 單位督導所屬人員,於診治疑似或確診個案,以及進行疫 情調查、接觸者追蹤管理作業時,仍應注意個人隱私及個 資保護原則,以避免引起外界不必要之肉搜評論,影響後 續防治工作。

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 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違反者可依該法第 64條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