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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醫療機構辦理境外人士來臺就醫申請管理要點」,並自8月1日生效

主旨: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醫療機構 辦理境外人士來臺就醫申請管理要點」,並自109年8月1 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7月 31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55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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