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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鑑於國內高齡化趨勢,提供長照服務之醫師量能激增,建請衛福部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受積分合計達120點之規定,對醫師參加各

主旨:鑑於國內高齡化趨勢,提供長照服務之醫師量能激增,建 請 貴部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 錄辦法」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 受積分合計達120點之規定,對醫師參加各專科醫學會取 得之醫學相關學分可予抵免(100點為上限),請 察照。

說明:

一、依本會109年7月24日第十二屆老人醫療與長照專案小組學 術組第二次會議結論及109年8月7日第十二屆第九次臨時常 務理事會暨嚴重特殊傳染性武漢肺炎0807應變會議報告通 過辦理。

二、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為落實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指示三大國家建設工程之一「健康安全網」的目標,醫界全力配 合政府建置優質的長照2.0環境,俾提供全國民眾醫療與照 護結合之整合性服務。

三、為達成上述目標, 貴部陸續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 畫」及「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等政策,醫師於各項計畫中亦扮演關鍵專業角色。

四、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醫師每六年需 完成120點學分始可更換醫師執照,繼續服務民眾;惟依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 定,醫師仍需於每六年另取得120點長照學分,始可持續執 行長照服務,否則將中止現正服務個案,如無法繼續參與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並開立醫師意見書, 不僅對個案帶來服務斷層外,也將大大降低醫師加入長照 服務行列的意願。

五、鑑於醫師參與長照業務是基於醫療專業能力,長照工作往 往僅為兼職,跟全職長照人員一視同仁被要求完全相同的 繼續教育課程積分並不合宜。

六、爰此,建請 貴部考量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 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 起,每六年接受積分合計達120點之規定,對醫師於各專科 醫學會取得之醫學相關學分可予抵免(100點為上限),以期 醫師能無後顧之憂,持續提供需要長照服務之國人不間斷 的醫療專業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