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113年「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知能提升計畫」作業須知

主旨:檢送本局113年「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知能提 升計畫」作業須知1份(含附件),請查照。 #2317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11月24日國健慢病字第 1120660915號函及113年「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 知能提升計畫」辦理。

二、該署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於 2019年公布新版長者整合 性照護評估(Integrated care for older people,ICOPE) 指引,提出長者六大功能(認知、行動、營養、視力、聽力 及憂鬱)之評估工具與照護路徑,藉由早期評估長者功能, 提供長者所需介入服務以達預防及延緩失能,113年度為擴 大服務量能及提升服務品質,將持續招募本縣醫事機構提 供評估服務。

三、有關本計畫執行方式簡述如下:
(一)執行資格:
1、服務機構:為醫事機構,即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 規規定申請核准開業之機構。
2、服務人員:請參閱「長者功能評估(ICOPE)服務人員資 格規定」(附件1)。
3、計畫執行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4、申請方式:113年1月31日前,填寫「長者功能評估服 務機構申請書」(附件2)函送至本局提出申請。
(二)服務對象:65歲以上民眾(原住民提早至55 歲)。
(三)服務內容:依該署ICOPE 長者功能評估量表,完成長者 功能評估初評、複評、提供個人介入計畫(衛教及轉 介)、追蹤及後測,並將前述結果上傳至該署「成人預防 保健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長者功能評估」。 (四)服務費核撥:將個案評估結果上傳該署「成人預防保健 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長者功能評估」,始支付費 用,另每案依實際完成服務項目計算服務費之計價如附 件作業須知。

四、請各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有意願參與旨揭計畫之單 位,依須知作業期程將申請書函送本局辦理,另倘對本計 畫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本局承辦人(03)9322634轉2317。

正本:宜蘭縣各醫院、開蘭安心診所、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普門診所、嵐峰診所、游 能俊診所、吳震世診所、信望愛診所、心安診所、林嵩雅診所、宜林大診所、惠 登藥師藥局、怡林藥局、南陽藥局、康民藥局、振芳藥局、福樂藥局、宜蘭縣醫 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職能治療師公會、宜蘭縣物理治療師公會、宜 蘭縣驗光師公會
副本:本局保健科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