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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傳知 惠請就目前健保仍有給付之指示藥品,是否保留或刪除健保給付提供意見,並於114年1月10日(五)下午5: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

主旨:惠請就目前健保仍有給付之指示藥品,是否保留或刪除健保給付提供意見,並於114年1月10日(五)下午5:00前以電子郵件回覆,俾利彙整,請查照惠復。#131

說明:

一、本會於114年1月8日下午約5點收到健保署通知,預定於1月13日(一)上午9:30召開「全民健康保險指示藥品收載意見交流會議」。

二、健保署已徵詢過相關專科醫學會意見,依蒐集回覆意見將討論表分為:
(一)  表1:有共識意見表(非小兒、急救及公衛需求),共139項【如附件1
(二)  表2:有共識意見表(小兒、急救及公衛需求),共23項【如附件2
(三)  表3:無共識意見表(小兒、急救及公衛需求),共5項【如附件3
(四)  表4:無共識意見表(非小兒、急救及公衛需求),共72項【如附件4
 備註:表1及表2為健保署蒐集回覆意見較有共識部分,表3及表4為較無共識部分,另依是否屬小兒、急救及公衛需求分表臚列。

三、請貴委員/會協助檢視上開指示用藥項目是否保留或刪除健保給付【請依附件5之Excel表回覆(內有4個sheet表)】,惟因本案附件資料眾多,爰附件皆另以電子郵件提供。

四、因時效緊迫,敬請協助於114年1月10日(五)下午5:00前以電子郵件:pei@mail.tma.tw 回覆意見。